2020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征求意见:拟纳入新冠肺炎相关的治疗用药等

   发布机构: HRoot  2020-08-05 11:40

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第二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等有望纳入2020年医保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

根据7月30日出炉的国家医保局“1号令”——《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我国建立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该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征求意见稿提出,七类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可以纳入2020年医保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包括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拟新增药品范围还包括了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按新药注册申请程序批准上市的药品(包括新活性成分、新剂型)。专家指出,这意味着更多新药、好药有望纳入医保,加快保障人民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与同治疗领域的其他药品相比,价格/费用明显偏高,且近年来占用基金量较多的药品,拟纳入2020年医保目录调整范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医保局出台“两个确保”政策,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截至7月19日,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13.55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8.47亿元,医保支付12.32亿元,支付比例达到67%。

专家指出,医保目录调整拟将与新冠肺炎相关的治疗用药纳入新增范围,将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提供重要支撑。

根据征求意见稿,2020年医保目录调整分为准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和竞价、公布结果5个阶段。公布结果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2月。

来源:杭州网

  • 阅读 228,806
  • 1
/// HRoot(包含移动应用、网页版)是一款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内容推荐引擎,内容全部来自内容账号在HRoot内容平台自行发布或授权自动抓取,HRoot不生产内容。以上的本文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机构/发布人、内容账号所属机构或所属人自身观点,不代表HRoot观点或立场。本文内容账号的发布机构/人信息请点击本文标题下方的发布机构/人名称以了解详情。【复制原文出处链接】
本栏目更多精彩文章
暂无相关数据
最新活动
HRoot官方微信

HRoot微信公众号提供*新的人力资源资讯信息,现在关注即可好礼!

扫码关注
投诉
HRoot媒体矩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使用条款| 隐私政策| 安全承诺|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Copyright © 2002 - 2024 HRoo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EL:021-58215197 沪ICP备05059246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5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