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

   发布机构: HRoot  2019-06-17 11:48

为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北京市人社局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结合北京实际,确定了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

据了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都是针对专技人员的评价制度,但用途有所不同。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对专技人员从事某一特定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包括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一般通过考试取得特定的职业资格后才可从事特定的职业。职称则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标志,分为高、中、初不同层级,可通过考试或评审取得,主要用于用人单位的职务聘用、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两种评价方式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缺一不可。但对于部分专业领域的专技人员来说,两种评价方式的评价内容有交叉重叠,需要花费较多精力分别准备,给个人工作带来负担,提高了单位的用人成本。

去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在国家已明确的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基础上,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结合本市实际,适度扩大对应范围,建立本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今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工程类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职称。

在国家及本市职称制度改革要求下,市人社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系列进行了梳理比对,逐一论证,在评价人群相同、评价内容相似、评价难度相近的职业领域,确定了46项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其中包括了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师等18项准入类职业资格。比如,职业资格中的一级建造师可以对应中级职称工程师,二级建造师可以对应初级职称也就是助理工程师。按照这个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认定相应职称,并可以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用人单位也可择优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人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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